中国要富,农民必须富******
“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‘三农’工作的中心任务,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”“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”“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”……近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,把保障农民的收益摆在突出位置,彰显人民立场。
农业农村工作,说一千、道一万,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。这几年,种粮补贴、最低收购价、农资补贴,农民种粮的劲头更足了;培育农事体验、观光采摘、民俗文化等新业态,农民增收的渠道更宽了。
得益于党的惠农政策,越来越多“走出去”的农民,带着新技术、新理念返乡创业,成为“新农人”。放眼广袤乡村,从牛耕肩挑的传统劳作,到机械化、智能化的现代农业,吃饭这个问题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;从“面朝黄土背朝天”的生存努力,到种地有证书、技术有职称的职业发展,农民这个身份有了前所未有的骄傲。
对广大农民来说,前景看得清,收成也摸得着。数据显示,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,相比2012年翻了一番多;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2.88∶1缩小至2021年的2.50∶1。
口袋富了,脑袋也要富。最近,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在各地深入开展,在有些农村,宣讲融入到当地农民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中,百姓听得懂也记得牢。提供精神食粮、烹制“文化大餐”,正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的缩影。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,乡亲们精气神越来越足,日子越过越有滋味。
中国要富,农民必须富。无论是脱贫攻坚,还是乡村振兴,为的都是让亿万农民过上好日子。不论国内国际形势如何变化,不管顺境还是逆境,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不会改变,不会动摇。(马若虎)
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
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
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
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
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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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